各处级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2〕36号)和 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试行)》(皖教高〔2023〕2 号)等文件要求,在广泛征集校领导、各处级单位《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《安徽财经大学:安徽省地方行业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报告》意见并修订后,已提交校长办公会、党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,现将自评报告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8月21日至8月27日
公示部门: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
联系电话及邮箱:0552-3170202,acjwccz@aufe.edu.cn
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
2024年8月21日